附录 B|法律人常用任务指令模板
把方括号换成本次事实,删除不适用项,再发送给AI。未确认的信息保留“待确认”,不要让模型自行补齐。以下模板要求的是工作草稿;实际外发、提交、覆盖或写入外部系统应另行明确动作范围。输出表格可对照附录C直接保存。
A1 法律任务说明卡
适用:任何任务开始前;变量是目标、立场、材料、格式和完成标准。
本次目标:[希望解决的问题];代表立场:[当事方/中立整理]。
只使用:[文件清单/目录/公开出处],不延伸读取其他案件。
已知背景:[已确认事实];未知项:[待确认问题]。
请先报告材料是否够用,再按[步骤]完成[产物格式]。
完成标准:[可核对的项目,如每条有出处、附件清点完整]。
区分原文事实、单方主张、推测与建议。每个关键结论附材料位置。
输出任务摘要、正文成果、缺口与下一步。只生成草稿,不外发、不覆盖原件。
核验:材料实际范围与任务卡一致,不能把“已确认背景”写成对方认可事实。参阅第4章。
A2 案件材料整理
适用:收到一批材料需要建立可回查索引;变量是材料范围、编号与分类方式。
请只读整理[材料范围],先不移动、改名或删除文件。
按[编号规则]为材料建立索引,字段为编号、原文件名、原位置、日期、
材料类型、页数/页码范围、可读状态、疑似重复、待补项。
提取文字时保留原件编号与页码;OCR不清处标注,不猜字。
日期保留原有精度,不把月份推成某日。重复材料列匹配依据,不直接删除。
输出材料索引、分类建议、不可读位置及缺件清单,待我确认后再安排文件操作。
核验:索引数量与实际文件数核对,抽查编号能返回原件。参阅第13章。
A3 法规与类案检索
适用:围绕具体法律问题形成检索记录;变量是法域、时间、问题和出处。
检索问题:[问题与关键事实];法域:[范围];时间节点:[日期]。
请先拆成检索子问题,列检索词与拟用官方原始出处,再开展检索。
法规记录名称、条号、原文位置、公布/施行及效力核查情况;
案例记录案号、法院、裁判日期、出处、与本案相同和不同的事实。
引用必须可回查,未找到写未检索到,不编造案号或近似条文。
输出检索过程、出处表、初步分析和适用限制;区分原文、概括与判断。
核验:逐个打开关键原始出处,核对条文时间和案例事实。参阅第14章。
A4 合同初审
适用:正式审阅前提取问题;变量是合同类型、代表立场、业务要求。
请从[采购方/供应方等]立场初审[合同类型及版本]。
材料为[正文、附件、背景说明],内部要求仅以[已提供文件]为准。
先清点主体、标的、价款、阶段与附件,再逐项审查[检查范围]。
每条输出条款位置、原文、问题、依据及出处、处理建议、确认状态。
区分没有约定、已有但不具体、引用附件未提供、文字无法辨认。
前后冲突并列,不自行选择;商业取舍交负责人,不擅自设置风险等级。
输出初审清单及补充问题,不修改原合同,不作最终签署结论。
核验:付款起算、比例、期限、发票条件与附件内容不能在概括中丢失。参阅第15章、第24章。
A5 案情时间线与证据分析
适用:建立事件与材料之间的联系;变量是事件范围、争议事实和编号。
请根据[指定材料]整理[事件范围]的时间线与证据对应表。
每个事件记录日期及精度、行为人、原文摘录、事实描述、材料编号与页码。
区分已核对记录、单方陈述、推测和有冲突的信息,不代替法院认定事实。
对[争议事项]列相关证据、可能证明的内容、证明范围限制和缺口。
不同日期并列,材料未记载的时间不补齐;同一证据可关联多个事实。
输出时间线、证据对应、矛盾和优先补充清单,并标注全部出处位置。
核验:事件排序不应改变原日期精度;证明目的不能超过材料实际内容。参阅第13章。
A6 诉讼文书与庭审准备
适用:以已确认诉请和材料形成内部草稿;变量是程序阶段、立场、请求和争点。
本次阶段:[阶段];立场:[原告/被告等];拟处理请求:[逐项列出]。
只使用[指定事实、证据与已核验依据],未确定信息用待确认占位。
先列请求与要件、双方主张、争点及证据缺口,再形成[文书类型]草稿。
每个关键事实连接证据位置,每条法律依据连接原始出处。
另输出庭审问答表:争点、可能问题、回应要点、依据、需要确认事项。
不替我提交文书,不推定程序期限;期限需要另行核对起算材料及规则。
核验:请求、事实、证据和理由前后一致,演练中的对方观点不是实际承认。参阅第16章。
A7 企业尽调
适用:主体核查、材料交叉检查;变量是对象、范围、基准日和出处权限。
尽调对象:[准确名称及识别信息];基准日:[日期];目的:[目的]。
范围限于[主体/事项],材料:[清单],允许查询:[出处与工具]。
先核对主体是否一致,再建立核查项、资料状态与查询记录。
每项输出出处及查询时间、发现、相互矛盾处、影响、补充问题。
风险等级只按[已确认标准]填写,未给标准时先提分类建议。
公开查询无记录不等于没有风险;缺材料不自动等于违法。
输出主体信息表、核查清单、差异表与待负责人判断事项。
核验:名称相似主体不混用,查询时点和材料所属期间明确。参阅第17章。
A8 客户沟通与会议纪要
适用:会议整理或回复草拟;变量是受众、出处、决定和待确认事项。
请根据[指定录音转写/会议笔记/消息范围],为[受众]制作[纪要/回复草稿]。
区分讨论、提议、已决定和待确认,不把沉默视作同意。
纪要列事项、原记录位置、讨论摘要、决定、行动、负责人、期限、状态。
未明确的负责人和期限留待确认;回复仅承接已确认事实,不新增承诺。
输出纪要、行动表及待核实人名/数字/事项;不发送消息或创建外部任务。
核验:决定有原始记录支持,沟通草稿不包含未获授权的让步。参阅第18章、第20章。
A9 法律资讯与专题追踪
适用:公开出处持续监测;变量是专题、出处、频率和通知条件。
专题:[专题];出处:[具体URL];检查窗口:[起止及时区]。
请检查新增公开内容,记录标题、原始链接、发布/施行日期、取得时间与相关性。
按[标识规则]去重,区分新文件、旧文更新和转载;无法判断则待核对。
列各出处成功、无新增或失败状态,不把访问失败写成无更新。
输出本地结果与运行摘要。通知条件:[有新增/关键异常等];
本轮只拟通知,不实际发送或启用定时,先供我确认配置和接收范围。
核验:出处覆盖、去重依据和通知条件均可回查。参阅第19章、第26章。
A10 文章、普法视频与培训
适用:把专业材料转换为特定受众能理解的内容;变量是受众、目标、出处和形式。
受众:[谁];内容目的:[希望理解或学会什么];形式:[文章/脚本/培训]。
只以[材料清单]为事实基础,先列提纲、核心结论与待核实项。
经确认后生成正文,保留引用出处;案例区分真实公开、匿名改编与虚构教学。
用日常语言解释必要术语,不承诺结果,不把个案处理概括成通用规则。
输出正文、出处表、配图需求及发布前检查清单;不自动上传或发布。
若材料不足以支持某个标题或结论,请指出并提出缩小范围的方案。
核验:标题与正文一致,案例性质、事实与图片出处清楚。参阅第22章。
A11 法律 Skill 制作与测试
适用:把稳定方法转成可复用规则;变量是任务范围、步骤、例外及样例。
请根据[工作说明]制作[Skill名称]规则候选稿,不安装或覆盖现有版本。
写清触发条件、适用/不适用范围、输入材料、步骤、例外、输出与核验标准。
不要把样例中的主体、金额、条号固化成通用规则。
另列正向、缺件、冲突、不可读、范围外样例及人工预期,先不声称已通过。
我提供实测输出后,再逐项比较偏差,提出最小修订和回归范围。
产物包括规则候选稿、工作说明对照、测试计划及待确认问题。
核验:样例和人工预期先保存;“生成”与“测试通过”分开。参阅第24章、第28章。
A12 交付前总复核
适用:所有对外使用前的最后一轮;变量是采用版本、原件、接收范围和标准。
请复核[产物路径与版本],原始依据为[清单],拟接收范围为[范围]。
逐项检查主体日期金额、事实出处、法规与案例引用、反向材料回应、
附件/表格一致、链接可用性、文件完整性、采用版本及敏感内容。
每项写成果位置、原文位置、结论、问题、建议、未解决影响。
区分已回查、无法回查和需专业判断,不把自动检查当成人工批准。
输出复核表和交付限制,等待负责人确认;不外发、不发布、不提交。
核验:复核人真实检查范围明确,未解决项不得在最终摘要中消失。参阅第27章。